从12月1日起,途遇雨、雪、雾、路面结冰等橙色以上灾害预警信号时,河南焦作的客运车辆首班发车的车况、防护措施、物资储备和司乘人员等必须达到《道路旅客运输恶劣天气首班发车管理办法》要求方可营运。凡违反规定造成伤亡的,将被取消营运资格。
为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、畅通,12月1日起,焦作市正式实施《焦作市道路旅客运输恶劣天气首班发车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详细规定了途遇灾害天气时,对首班发车的具体要求,强调根据天气和道路情况,车辆要安装防滑链,携带三角木、沙袋、铁锹等;随车携带食品、饮用水、常用药品,保证燃油充足;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、备用电池及求救设备。首班发车必须配备取得客运从业资格,熟练掌握车辆维修、故障排除及应急救援知识的驾驶员两名,懂得伤员急救技能的乘务员一名。
该办法还规定,首班发车途中发现破路冰冻、道路塌方、桥梁损毁等重大行车隐患时,司乘人员应及时返回,并第一时间通知客运站,由客运站调度通知后续班车是否继续通行。对改线或停班线路,待隐患解除后,其他班线客车才能恢复运行。客运站在出现恶劣天气情况下,安全、调度岗位工作人员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,保证通信畅通、反应及时。
对于违反该办法,盲目发车、危险驾驶、不及时通报路况、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,按情节轻重给予停班处罚。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不良影响的,将取消营运资格。